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南通陆晓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2061139****263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611民初70号
    案号 (2019)苏0611执134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9-09
    发布日期 2019-09-12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南通陆晓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刘金平借款本金20万元及该款自2017年7月1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4.35%标准计算的利息。如果被告南通陆晓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50元,保全费1520元,合计3670元,由被告南通陆晓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4300元(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468958202565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