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济兖市监行处[2020]05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 |
行政处罚内容 | 1.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元整(¥:3.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4-08 |
决定机关 | 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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