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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锡新应急罚〔2020〕27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对无锡锡南铸造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04
    决定机关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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