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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贵银保监罚决字〔2020〕4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贵阳农村商业银行及其下辖支行流动资金贷款用于项目建设和置换他行项目建设贷款,以贷还贷;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支付土地征收款;投资非标债权超规模限制等行为负领导责任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并罚款五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19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