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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贵银保监罚决字〔2020〕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批量转让不良债权资产包的首付款比例不符合规定;投资非标债权超规模限制;通过同业投资承接本行不良资产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一百二十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19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李忠祥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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