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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黔银监罚[2015]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信贷人员未调查发放贷款、向提供虚假资料借款人发放贷款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总计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5-08-31
    决定机关 贵州银监局
    法定代表人 冯智武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