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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大市监案字【2019】6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处30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16
    决定机关 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