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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桂南交罚[2021]031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7月16日,我局接到南宁市西乡塘区交通运输局交来的《交通运输管理信息告知表》,该表显示广西北部湾弘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桂AM5571重型半挂牵引车,道路运输证综合性能等级评定有效期至2021年6月止。同日11时11分,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南宁市秀厢大道东段9号二楼会议室对广西北部湾弘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执法调查,经查,该公司所属桂AM5571车辆审验及技术等级有效期到2021年6月止,该车于2021年7月2日去做的检测,以月份检测评定期为单元,按次月第一天起算,车辆维护及技术等级已超期1天。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检验报告、交通运输管理信息告知表等证据为证。当事人明确表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送达方式为直接送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23
    决定机关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