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冶炼厂区雨水深度处理的方法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2111263592.2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13845254A 公开(公告)日 2021-12-28
申请公布号 CN113845254A 申请公布日 2021-12-28
分类号 C02F9/04(2006.01)I;C02F1/62(2006.01)N;C02F101/16(2006.01)N;C02F101/20(2006.01)N;C02F103/16(2006.01)N 分类 水、废水、污水或污泥的处理;
发明人 付高明;陈国兰;白成庆;李懋 申请(专利权)人 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长沙市标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胡吟
地址 421513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松柏镇渡口路19号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冶炼厂区雨水深度处理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将厂区雨水从收集池依次流入初步沉降池、一级反应池、二级反应池、三级反应池、斜板沉淀池、四级反应池、五级反应池和斜板沉淀池后流出,一级反应池、二级反应池和三级反应池内分别投加碱液、硫化剂和第一混凝剂,四级反应池内投加氧化剂,五级反应池投加第二混凝剂。本发明先采用碱液、硫化剂和混凝剂的混凝共沉淀方法,然后采用氧化沉淀的方法,最后再采用混凝剂的沉淀方法分段处理厂区雨水,有效节约了氧化剂的使用量,降低了氧化剂的使用成本,避免了氧化处理时氨氮、硫化物等污染物的干扰,提高了雨水净化处理的效果,且处理后的厂区雨水中的重金属含量可达到地表Ⅲ类水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