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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葫自资罚字[2019) 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批先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全额156626.57元),并限期补办手续.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19
    决定机关 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