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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鄞市监处〔2018〕79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广告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一、没收广告费用人民币壹仟零捌拾柒元整(¥1087.00元);二、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0-19
    决定机关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陈伟芳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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