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F[2019]0000000009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聘用无相应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0.1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记道路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件3分、记道路运输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03分。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6-05 |
决定机关 | 南京市栖霞区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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