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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F[2019]0000000009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聘用无相应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1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记道路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件3分、记道路运输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03分。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05
    决定机关 南京市栖霞区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