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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景银监罚【2015】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存放同业名义投资非标资产;会计核算不合规;资本计提不足。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4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5-08-07
    决定机关 中国银监会景德镇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童玉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