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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武水罚决字[2021]第2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六十九条处罚两万元,限期关闭自备井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18
    决定机关 武陟县水利局
    法定代表人 王为灿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