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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仪征华为新型建材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宋华珠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6688523-1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苏1081民初27号
    案号 (2016)苏1081执45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仪征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3-31
    发布日期 2016-08-02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仪征华为新型建材制造有限公司所欠原告彭志兵货款及截止2016年12月30日的利息合计230万元,由被告分别于2016年2月5日前、3月30日前、6月30日前、9月30日前、12月30日前各给付原告50万元、45万元、45万元、45万元、45万元,余款及其他利息原告表示放弃。 二、如被告有一期未按约足额履行,原告可就230万元未履行部分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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