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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苏熟(消)行罚决字〔2021〕005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消防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3月9日,我大队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常熟市同禾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织造一车间使用的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有5个存在出厂合格证上标示的为2005年,根据《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XF588-2012)第7.2条现场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到期复查发现仍有3个未改正,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13
    决定机关 苏州常熟市消防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