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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乌天(消)行罚决字〔2019〕025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消防设施配置不符合标准,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堵塞疏散通道,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24
    决定机关 天山区消防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