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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遂)市监(食)罚决〔2018〕182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6.85元,罚款人民币5000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5026.85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1-23
    决定机关 遂川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胡玉鹤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