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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监管静处字(2019)第06201900015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7500万元,责令停止发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03
    决定机关 静安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汪承磊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