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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21〕遵综执0802处字第8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补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3.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16
    决定机关 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蒲新区)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