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五池矿泉水销售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王光瑞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22907****248R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外民三商初字第1319号 |
案号 | (2018)黑0104执40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8-01-03 |
发布日期 | 2018-04-23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黑龙江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北京五池矿泉水销售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五大连池矿泉水开发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前(包括当日)一次性给付原告哈尔滨北方邮联物流有限公司欠款197553.62元。 二、如被告北京五池矿泉水销售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五大连池矿泉水开发公司未按期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另付原告哈尔滨北方邮联物流有限公司利息,以197553.62元为基数,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自2014年6月24日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4251元,减半收取2126元,由被告北京五池矿泉水销售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五大连池矿泉水开发公司共同负担,此款于2017年8月31日前(包括当日)一并给付原告哈尔滨北方邮联物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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