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20201010101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未按照杭州市富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83号通知的规定,未做好新进工作人员刘淑红的核酸检测的行为违反了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条第(五)项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0-10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富阳区卫生健康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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