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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临银罚字[2021]第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未按规定对异常交易进行人工分析、甄别,可疑交易报告理由不完整。
    行政处罚内容 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的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对异常交易进行人工分析、甄别,可疑交易报告理由不完整的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26
    决定机关 人民银行临沂分行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