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2018)甬北建设一决字第4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宁波通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 |
行政处罚内容 | 案件摘要: 2018年5月11日至现场勘查,发现被处罚人在江北区湾头岛头后智桥西北侧空地处搭建二处建筑物,靠西北角一处小的为一堵墙,长8米,宽3.2米,高5米,建筑面积25.6平方米,系砖混结构,靠东南侧一处大的建筑物系一层钢结构,长18.3米,宽13米,高11.35米,建筑面积237.9平方米,两处总建筑面积为263.5平方米,且被处罚人无法提供该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行为涉嫌违反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规定,本局于5月18日予以立案调查。被处罚人名称:宁波通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悠优;行政处罚人种类和依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予于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7-09 |
决定机关 | 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