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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浦应急(消)行罚决字〔2018〕119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0-15
    决定机关 上海市浦东新区消防支队
    法定代表人 李绍祝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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