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甬公鄞(首)行罚决字[2017]1161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规定条件招用保安员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17年07月27日,民警在鄞州区首南街道楠悦嘉园小区检查时,发现该小区保安黄某没有保安上岗证进行上岗,该鄞州福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违反规定条件招用保安员。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责令宁波市鄞州区福优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限期整改,并给予其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警告立即执行。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7-27 |
决定机关 | 鄞州区区公安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马春梅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