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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规划资源番资罚〔2020〕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一、没收27892.42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二、对非法占用22696.18平方米耕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21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476619.78元,对非法占用5196.24平方米农用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11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57158.64元。上述罚款合计533778.42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15
    决定机关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