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贵州高原红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52052169****336Y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黔0521民初246号
    案号 (2021)黔0521执96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方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大方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2-23
    发布日期 2021-05-18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贵州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贵州高原红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 内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方县支行贷款本 金 50 万元,并以 50 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8.4825%支付原告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方县支行从 2018 年 3 月 9 日至全 部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罚息; 二、被告邵书忠、杨泽芬、孙天雄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 偿责任; 三、被告邵书忠、杨泽芬、孙天雄承担偿还责任后,可以 向被告贵州高原红食品有限公司进行追偿。案件受理费 8800.00 元、公告费 260.00 元,共计 9060.00 元,由被告贵州高原红食品有限公司、邵书忠、杨泽芬、孙天 雄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