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市宝隆纸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73****002D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赣0902民初3536号
    案号 (2019)赣0902执76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3-19
    发布日期 2019-04-23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解除原告江西江特电动车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宝隆纸品有限公司签订的《扭扭车电源购销合同》。 二、限被告深圳市宝隆纸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江西江特电动车有限公司货款440000元。 三、驳回原告江西江特电动车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500元,保全费2940元,合计11440元,由原告江西江特电动车有限公司负担820元,被告深圳市宝隆纸品有限公司负担10620元(案件受理费7900元+保全费2720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