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鼎市监罚字〔2021〕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0.5000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11
    决定机关 桐山市场监督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胡其璋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