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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长县执住建罚字【2020】第93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0年6月16日10时10分,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杨国武、郭志刚等对湖南金鹿公务航空基地运行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湖南金鹿公务航空基地运行有限公司内有1栋建筑,共4层(地上3层,地下1层),该栋建筑建设单位为湖南金鹿公务航空基地运行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湖南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能提供该栋建筑的施工许可证。建设情况如下:该栋建筑总建筑面积3719.1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20.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98.63平方米,建筑高度14.65米,该建筑为框架结构,该建筑于2015年3月1日开始施工建设,该项目总造价19998835.88元。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12月25日,当事人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非税收入票据号:3680184724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25
    决定机关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