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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冀市监保处〔2020〕1306062000009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布预售房地产广告,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5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20
    决定机关 保定市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牛茂生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