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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虞公(曹)行罚决字[2020]01766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绍兴市上虞双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将住宿旅客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7月26日下午17时许,绍兴市上虞双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赵雅倩不按规定登记入住旅客李某的身份信息,而安排其在酒店住宿,绍兴市上虞双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将该旅客登记信息资料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后于2020年7月27日下午被公安机关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绍兴市上虞双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三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27
    决定机关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曹娥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