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郑州雏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1018409****462J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豫01民初2481号
    案号 (2020)豫01执9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1-14
    发布日期 2020-02-28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河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郑州雏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偿还原告联创融久(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理融资款人民币5000万元并支付逾期使用费(逾期使用费以500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24日起按20%/年支付至实际还款之日止); 二、被告郑州雏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联创融久(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人民币20万元; 三、被告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侯建芳、侯建业、李俊英对被告郑州雏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联创融久(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918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郑州雏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侯建芳、侯建业、李俊英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