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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金银监罚〔201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贷款转存单位定期存款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人民币6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3-12-16
    决定机关 金华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钱晓南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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