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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浦自然资罚〔2021〕60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非法占地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浦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18220.88平方米土地;2.责令浦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行组织拆除非法占用18220.88平方米土地上建设的建(构)筑物;3.处以浦北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占地18220.88平方米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罚款数额合计人民币:玖万壹仟壹佰零肆元肆角(¥91104.4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23
    决定机关 浦北县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