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一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2721128-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浙1024民初3512号
    案号 (2019)浙1024执78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台州仙居法院
    执行法院 仙居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3-04
    发布日期 2019-04-30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一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仙居县横溪镇人民政府土地出让前期费用65.7万元及违约金53.874万元; 二、驳回原告仙居县横溪镇人民政府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562元,由被告一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