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善公(魏)行罚决字[2019]5082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嘉善铃铛网吧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嘉善铃铛网吧于2019年5月10日上午,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致使上网消费者何某某未登记有效身份证件上网,后被公安机关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嘉善铃铛网吧罚款一千元并处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农业银行嘉善支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5-10 |
决定机关 | 嘉善县公安局魏塘派出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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