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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上城法罚字[2018]第4101617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工联跨境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涉嫌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案
    行政处罚内容 经查明,当事人杭州工联跨境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同意,擅自在上城区延安路292号(杭州工联精品服饰城)沿延安路、平海路两侧公共通道上倚建筑物外立面搭建有两座底层包有木质围挡,材质为钢管的构筑物(脚手架作业平台)用于外立面施工作业。至2018年8月9日14时10分案发,两座作业平台已建成,延安路侧构筑物(脚手架作业平台)长32米,宽1.9米,高7.4米,占地面积60.8平方米。平海路侧构筑物(脚手架作业平台)长37米,宽3.4米,高7.4米,占地面积125.8平方米。上述,两处构筑物(脚手架作业平台)共计占地186.6平方米。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属违法的临时建设行为,应依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擅自搭建的两座构筑物(脚手架作业平台)。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8-23
    决定机关 上城区城管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