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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北(消)行罚决字〔2019〕009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市场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该小区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存在部分故障点、消防电话故障、机械排烟系统控制柜故障停用),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11
    决定机关 郴州市北湖区消防救援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