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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清新交罚[2021]002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04月19日10时3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清远市清新区谷城矿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内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清远市清新区谷城矿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03月28日上午09时38分有货运源头单位为车辆粤R99960重型半挂牵引车超标准装载、配载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车辆称重检测数据截图、电子汽车衡称重记录单、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07
    决定机关 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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