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右自然资罚决字﹝2020﹞第57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非法占地
    行政处罚内容 (一)限该公司15日内拆除非法占地2728.98㎡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二)对该公司非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贰万柒仟贰佰玖拾元整(10元/㎡×2728.98㎡=2729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30
    决定机关 百色市右江区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