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右自然资罚决字﹝2020﹞第5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非法占地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限该公司15日内拆除非法占地2728.98㎡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二)对该公司非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贰万柒仟贰佰玖拾元整(10元/㎡×2728.98㎡=2729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3-30 |
决定机关 | 百色市右江区自然资源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