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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右自然资罚决字﹝2020﹞第44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限该公司15日内拆除非法占用2341.73㎡土地上新建(构)物和其他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二)对该公司非法占用2341.73㎡土地的建设行为处以罚款,罚款合计人民币46834元(20元/㎡×2341.73㎡=46834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25
    决定机关 百色市右江区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