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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汝农(种子)罚(2017)2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的种子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改正。2、没收违法所得贰仟捌佰元(2800元),并处壹万元罚款(10000元),合计壹万贰仟捌佰元(128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21
    决定机关 汝阳县农业局
    法定代表人 王玉霞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