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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大建委燃监决字[2017]第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一、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停止在大连市甘井子区泉水小区K1区燃气经营活动;二、处15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4-12
    决定机关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