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靖市监罚〔2020〕6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食品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5200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18
    决定机关 南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