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电视的跨屏社交化的方法
基本信息
申请号 | CN201811185596.1 | 申请日 | - |
公开(公告)号 | CN110430474A | 公开(公告)日 | 2019-11-08 |
申请公布号 | CN110430474A | 申请公布日 | 2019-11-08 |
分类号 | H04N21/4788(2011.01)I; G06Q50/00(2012.01)I | 分类 | 电通信技术; |
发明人 | 刘晓初; 黄克; 叶小蕾; 张元; 王伟; 周为; 张战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彩云之端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北京爱普纳杰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彩云之端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
地址 | 100043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1号院盛景国际广场3号楼(C座)1901 | ||
法律状态 | - |
摘要
摘要 | 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基于电视的跨屏社交化的方法,主要通过在TV端安装SDK或APK,在移动端安装APP,使TV端和移动端连通,第一用户在移动端观看短视频或在TV端观看长视频,第一用户发送同步播放请求,两端同步播放内容相同的视频文件,获取第一用户的社交请求,通过移动端与其他用户相互传送和/或接收社交网络信息;该方法使用户在收看TV端的长视频的同时,能够实时、便捷的通过移动端进行精彩或需求内容截取,并继续进行分享、评论、实时聊天、弹幕、购买相关联产品等深度的互动社交,同时可选择在移动端继续收看截取视频对应的频道或完整节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