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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桐公(江)行罚决字[2019]5109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环益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违反《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3月4日下午14时许,民警在对单位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浙江环益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未核实、登记并及时更新用户注册信息,涉嫌违反了《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并处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13
    决定机关 桐庐县公安局江南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