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鄞)应急罚〔2019〕45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宁波卉旺广告有限公司涉嫌封堵生产经营场所出口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2019年09月27日,根据执法计划安排,邱隘镇安监所执法人员周龙、吴伟彪,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东雅村的宁波卉旺广告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宁波卉旺广告有限公司车间安全出口堵塞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开具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邱隘)应急责改〔2019〕062号,责令宁波卉旺广告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7日前整改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项之规定。综上,本机关决定对宁波卉旺广告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1-04 |
决定机关 | 宁波市鄞州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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