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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渝工商经处字(2017)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限制竞争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停止作为公用企业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和作为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滥收费用之违法行为;二、对作为公用企业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之违法行为罚款50000.00元;三、作为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滥收费用之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904966.09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1-01
    决定机关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朱江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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